1.概述
采集器是智能抄表系統的擴展網絡設備,每一個輸出端口引出一條擴展總線,擴展總線連接表單元。采集器為智能抄表網絡終端設備建立通信通道,管理表單元,使抄表網絡的結構清晰、工作局部化、提高通訊效率。
2.工作原理
擴展總線,使總線形成自然的分支,管理總線制直讀表與控制執行器,可編程設置通道地址,實現通訊通道自動切換,吸收浪涌電流,抗雷擊、防靜電。
◇ 具有防雷作用的同時還具有總線隔離功能;
◇ 內部電路能自動感知數據流方向,自動切換使能控制端,并對信號進行放大、增強;
◇ 系統通過尋址方式訪問對應采集器輸出通道內表單元,而不影響其它采集器輸出通道內表單元工作;
◇ 在網絡數據傳輸時,為表單元供給電源及通訊通道;
◇ 對通信鏈路的信號進行放大,可延長網絡傳輸距離及增加網絡負載能力;
◇ 僅在抄表的瞬間給表供電,系統整體功耗降低,抗干擾能力強。
◇ 上行輸入有僅RS-485版本、僅MBUS版本和 RS-485及MBUS雙總線版本三種采集器版本可選擇,其中雙總線版本還可選配短距離無線版本。
◇ 特殊約定:電腦抄表軟件的數據庫的節點編號最低位請輸入采集器的輸出通道號1,2,3或4;次低位請輸入集中器的輸出通道號1,2,3或4,通過短距離無線通訊時,電腦抄表軟件的數據庫的節點編號次低位請輸出A,B,C,D或E,對于內部協議2400速率來說,節點編號次低位請輸入B。通過手抄器操作時,節點編號次低位輸入0。(部分RS-485版本的集中器的輸出采用不區分輸出通道的設計,則上行RS-485的采集器的節點編號次低位可用,按照采集器編號執行,不必按照此特殊約定)。
4.規格及主要技術參數
◇ 設備型號: AMR-CJ-B-ZJ22 (上行RS-485及MBUS雙總線版本)
子型號: AMR-CJ-B-ZJ22-01
AMR-CJ-B-ZJ22-02
AMR-CJ-B-ZJ22-03
AMR-CJ-B-ZJ22-04
◇ 接口特性: 上行RS-485及MBUS,下行MBUS;
◇ 工作電源: 12VDC/1A;
◇ 電流: 靜態電流≤55mA; 工作電流:≤500mA(單通道接64只表單元,線長300米)。
◇ 通信方式: 與上位機接主干網;與下位機接擴展總線;
◇ 保護等級: RS-485和MBUS接口每線600W的雷擊浪涌保護;
◇ 負載能力: 4路擴展總線,每路推薦可連接64個表,極限可接128個表。
◇ 外形尺寸: 175mm X 135mm X 25mm
◇ 使用環境: 溫度:0℃~55℃,相對濕度:5%到95%。
5.指示燈定義 指示燈 功 能 電源 供電正常時燈常亮 狀態 平時慢閃爍,連接狀態時快閃爍 輸出 輸出開啟后常亮,輸出關閉后滅,與擴展總線下所連接表通訊時該燈閃爍 6.外形安裝尺寸及接線說明
上行為RS-485及MBUS版本及短距離無線版本:四個掛孔,左右間距為100mm,上下間距為119mm。
◆ 接線說明: 接口 引腳號 符號 功能 電源輸入 DC12V/1A 12VDC 或 輸入
(上行RS-485及MBUS雙總線) 1 + 主干總線電源/主干MBUS總線 A(+) 2 - 信號地/主干MBUS總線 B(-) 3 A 主干RS485總線A(+) 4 B 主干RS485總線B(-) 輸出1 1 A 第1路擴展MBUS總線 A(+) 2 B 第1路擴展MBUS總線 B(-) 3 A 第1路擴展MBUS總線 A(+) 4 B 第1路擴展MBUS總線 B(-) 輸出2 1 A 第2路擴展MBUS總線 A(+) 2 B 第2路擴展MBUS總線 B(-) 3 A 第2路擴展MBUS總線 A(+) 4 B 第2路擴展MBUS總線 B(-) 輸出3
1 A 第3路擴展MBUS總線 A(+) 2 B 第3路擴展MBUS總線 B(-) 3 A 第3路擴展MBUS總線 A(+) 1 B 第3路擴展MBUS總線 B(-) 輸出4 1 A 第4路擴展MBUS總線 A(+) 2 B 第4路擴展MBUS總線 B(-) 3 A 第4路擴展MBUS總線 A(+) 4 B 第4路擴展MBUS總線 B(-)
< >RS485及MBUS時,輸入的信號可與RS-485集中器的輸出連接(RS485集中器的輸出可接采集器輸入的+-AB,但建議空開而不接+),也可與MBUS集中器的輸出連接(但只可MBUS集中器的輸出接采集器輸入的12的+-,不可接采集器輸入的34的AB,否則設備將燒毀)。ABAB時,可只接12,也可只接34,也可只接14,或只接23。在采集器的電路上,對于上行僅MBUS的型號的采集器,其輸入的1與3,2與4是內部連通的。ABAB,可只接12,也可只接34,也可只接14,或只接23。在采集器的電路上,同一路輸出的1與3,2與4是內部連通的。 安裝說明采集器運輸和拆封不應受到劇烈沖擊,應參照GB/T15464-1995《儀器儀表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和儲存。保存采集器應放在原包裝內,保存的地方環境溫度為-40℃~+70℃,相對濕度不超過85%,空氣中無腐蝕性氣體。采集器在倉庫中保存,應放在臺架上,疊放高度不超過5箱,拆箱后,單只包裝的采集器疊放高度不超過10只。8.保證期限
采集器自售出日起十八個月內,在用戶遵守說明書的規定要求,并且在制造廠合格證仍完整的條件下,發現產品不符合標準所規定的要求時,制造廠給予免費修理或更換。